《藏藥人》內刊
標題:管理者在績效實現中到底為什么負責?
1、管理者要為目標負責。從公司目標到部門目標再到崗位目標,每一層面的目標都是我們要深入理解,并且要擔當起來。在目標的制定和分解中,管理者首當其沖是第一責任人,這是基本的一點。更重要的是,如何實現這個目標,最終達成目標,這更重要。因此,成為一個能夠為目標負責的管理者,相當于一個在戰場的將軍,將要具備的“智嚴仁勇信”,是戰爭環境必的基本素質。
2、管理要為問題負責。在管理目標的過程中,出現問題很正常,特別是在下達目標的過程中,員工的不接受,不理解,上級的硬拍和指標的硬著陸,意味著要有一個層級去解決出現的每一個問題。向上的溝通,向下的疏導,向上的反饋,向下的貫徹,這就是對問題的解決和處理能力,如果問題擱在哪里,上上不去,下下不來,那說明這個管理者沒有發揮作用,失去了應有的功能,因此,管理者是為問題而存在的。管理者請及時關注身邊出現的所有問題,并力所能及解決掉它們,公司請你來,一定是來解決問題的,否則,你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,邊緣化將成為一種必然。
3、管理者要為合作負責。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,我們不是單兵作戰,不是一個人的奮斗,是一個組織在運行,那么,如何讓組織、小組、崗位之間更好的合作,是管理者要負責的重要事項。高效的合作,是產生效率的根本,如何避免無謂的扯皮、推諉,相互的不信任導致的低效率?所以,管理者要為合作負責,要為團隊內部形成良好的合作風氣的形成負責。